根據《省發改委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區現按照屬地原則組織轄區企業開展申報認定的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認定工作
(一)領域方向
申請企業主營業務必須符合省發改委編制的《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領域指南》確定的方向和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在湖北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企業。
2.在本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
3.已組建企業技術中心,且正常運行一年以上。
4.有持續穩定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500萬元;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總數不少于50人 (其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30人);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800 萬元。
5.母公司技術中心已是國家或者省企業技術中心,其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當年單獨申報省企業技術中心不能超過2家。母公司采用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相關數據申報省企業技術中心的,其相關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另行申報。
6.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在海關、稅務等方面未出現違規違法行為,未出現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三)認定程序
主要包括申報、資格審查、專家評審、公示認定四個程序其中資格審查和專家評審程序由省發改委委托第三方評審機構負責。
1.申報。滿足上述基本條件的企業自愿進行申報,按照企業歸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發改委組織企業按要求提供《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審查及證明材料》,審核后統一推薦。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主要對企業技術中心領域方向、基本條件等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企業,由我委反饋給相關市(州)發改委,由市 (州)發改委通知相關企業按要求編制《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及證明材料》。
3.專家評審。一是量化打分,根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分標準,主要針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企業技術中心各項數據進行核實和量化打分。二是專家答辯,主要針對企業的地位和作用、企業技術創新的現狀和成績、企業技術創新戰略和規劃等方面進行答辯評分。
4.公示認定。根據第三方機構評審結果,省發改委會同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武漢海關、省稅務局對擬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進行綜合評估,經公示后予以認定。
二、評價工作
(一)評價范圍
2021年及以前認定的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
(二)評價材料
《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主要包括: 省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評價表、相關附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省企業技術中心發生更名或重組的,請填寫《湖北省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情況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相關要求
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或相關單位(包括駐鄂科研院所、央屬、省屬和市屬企業)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報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于10月19日(周四)17點前將申報文件(紙質版加蓋公章一式兩份,電子版掃描件一式一份)報送至武昌區發改局。
聯 系 人:郭悅琪 余欣艷 聯系電話:88936232
聯系地址:武昌區中山路307號(地鐵螃蟹岬站D出口)230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