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關于支持“硬核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及實施細則》已經東湖高新區常務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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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 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
管 理 委 員 會????????? ?????????武漢片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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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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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支持“硬核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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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政策適用于在東湖高新區注冊納稅,從事集成電路、基礎軟件、人工智能相關技術研發及應用的企業。積極支持具有代表性的應用場景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的開放和示范應用。
第二條? 東湖高新區每年設立不低于5億元的“硬核科技”發展專項資金,設立“硬核科技”產業專項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支持企業研發創新、人才培養、場景應用示范和產業集群發展。
第三條? 政策主要支持方向:
(一)基礎軟件研發。聚焦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安全軟件、工業軟件等基礎軟件研發。
(二)拓展人工智能融合應用。聚焦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制造、智能數字設計與建造、智慧醫療等場景,支持腦科學、計算機視覺、語音語義識別、認知計算、自然語言處理、人機交互、智能決策等人工智能技術的深度融合應用。
(三)半導體集成電路。通信電子、智能終端、汽車電子等消費電子以及量子通信、信息安全、健康醫療、智能制造和機器人、物聯網等領域市場需求大的集成電路產品。先進半導體材料和新型顯示材料,光芯片,MEMS(微機電系統),MOSFET(金屬氧化物半導體場效應晶體管)、IGBT(絕緣柵雙極型晶體管)等功率半導體器件,紅外、激光半導體器件等特種半導體器件,半導體智能檢測設備,IP及EDA軟件。
本政策支持對象企業未做特殊說明的,均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3億元以內的企業。
第四條? 支持“硬核科技”創業源頭。對成立時間5年以內的“新四軍”創業企業,企業或企業負責人擁有Ⅰ類知識產權,正常開展業務且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照企業實繳注冊資本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創業企業發展,連續3年給予企業年銷售收入5%的獎勵,同一企業每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五條? 支持創業投資基金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機構在高新區開展投資。鼓勵投資機構在高新區設立主要投資于區內“硬核科技”企業的基金,支持高新區國有投資平臺、行業領軍企業參與基金的發起設立,政府引導基金按比例參與設立。對獲得機構投資者股權投資的企業,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資助,同一企業每年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項目實際投資額(單個企業)在1000萬元以上的機構,對管理機構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
第六條? 支持企業開展人才培養和引進。支持企業引進“高精尖缺”技術管理人才,對年度個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大于8萬元的人才,按每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給予支持,同一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企業開展理工類相關專業應屆畢業生招聘,對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分別給予每人2萬元、5萬元和8萬元的落戶補助,同一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七條? 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支持。支持企業研發創新,推動新技術和新模式應用。對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以下,且年度研發投入在2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照企業上一年度實際發生研發費用(經稅務部門認定的研究開發費用,下同)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研發后補助;對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且年度研發投入比例不低于10%的企業,按照上一年度實際發生研發費用的15%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研發后補助;對主營業務收入在1億元以上3億元以下且年度研發投入比例不低于8%的企業,按照上一年度實際發生研發費用的1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研發后補助。
第八條 支持企業擴產發展。對購買用于研發生產的核心關鍵設備總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照實際投入的30%給予補貼,鼓勵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同一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第九條? 擇優重點支持人工智能創新應用項目。對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人工智能應用項目,經評估后,按最高不超過實際投入資金30%的標準進行支持,單個企業最高可給予300萬元支持金額。
第十條 ?支持細分領域領先企業做大做強。對主營業務收入在3億元以上的企業,或者總投資超過3億元的項目(不包括土地、建設等投入),按照重大產業項目“一事一議”的方式,在人才引進、研發投入、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落戶、生產基地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單個企業同一年度因本政策享受各類補貼、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同一企業因同樣或類似原因可同時享受高新區多項政策時,按從高不重復原則落實。實施過程中,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本政策由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授權科技創新和新經濟發展局負責解釋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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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支持“硬核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的
若干政策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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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根據《關于支持“硬核科技”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若干政策》”)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申請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東湖高新區范圍內,且持續經營、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 從事本政策重點支持的產業領域,相關業務收入占公司收入的60%以上;
3. 企業產權清晰,管理規范,無違法及不誠信行為。
第三條? 申請單位均須提交申請書、營業執照、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以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
第四條? 本政策所涉及的相關概念。
(一)第四條中“新四軍”創業企業是指高校院所科技人員、大企業骨干人員和技術人員、海歸留學人員、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優秀創業團隊在高新區設立的科技型企業。
(二)第五條中“股權投資機構”要求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備案且規范運營。條款中股權投資是指企業A輪及以前階段的融資(即為企業的前三輪融資,不包括Pre-IPO融資),投資資金到賬期滿6個月。
(三)第六條中“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是指在高新區繳納社保,個人工資、薪金全年所得收入(所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的勞動報酬)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四)第六條中“理工類相關專業”是指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數學、物理、化學、機械、儀器、材料、電氣、自動化、電子信息、計算機等十類相關專業。
(五)第七條中“研發投入”是指在稅務部門完成上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備案,并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已享受國家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六)第八條中“核心關鍵設備”是指集成電路企業用到的光刻機、刻蝕設備、薄膜沉積設備、測試設備、清洗設備。
(七)第九條中“人工智能創新應用項目”是指在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制造、智能數字設計與建造、智慧醫療等領域遴選一批人工智能應用場景項目。
智能網聯汽車主要包括:無人駕駛、智能座艙、自主
泊車、車路協同。
智能制造主要包括:工業互聯網平臺、質量檢測、工
業機器人、物流運輸。
智能數字設計與建造主要包括:智能化設計、工程智能化裝備、智能建筑、極端環境建造。
智慧醫療主要包括:智能輔助診療、醫學影像智能識別、智能化醫療器械、藥物智能研發、疾病篩查和風險預測、虛擬助理。
第五條? 已享受高新區“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在“一事一議”政策執行期內不可重復享受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