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支持校(院)企對接合作,推進高校院所、院士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我局擬開展2021年的區校(院)企合作產學研平臺的申報工作,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洪山區納稅的高校、院所或科技企業、科技服務機構。

二、申報條件

1.產學研平臺須為高校(或院所)與企業(或科技服務機構)合作共建;
2.共建雙方均在洪山區納稅,企業、機構運營正常;
3.合作雙方近二年(2019-2020年)所開展的各類科技項目合作達兩項及以上,合同總金額不低于40萬元,到位資金不低于20萬元。

三、支持標準

對經認定的產學研平臺,給予合作雙方每個單位最高20萬元的資金補貼。

四、申報材料

1.《2021年洪山區校(院)企合作產學研平臺申報表》(見附件)
2.合作雙方中企業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合作雙方中企業方提供近期交納稅收證明復印件;
4.合作雙方近兩年(2019-2020年)具體科技合作項目的合同復印件以及該合同款的所有付款憑證、收款發票復印件(票據復印件需清晰可辨,加蓋財務章或公章);
5.因雙方合作的具體科技項目而產生的、獲得的知識產權證書(已授權的提供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等,未授權提供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6.與申報有關的其他附件。

五、申報事項

1、請于2021年3月26日(周五)17:30 前提交以下材料,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1)紙質原件材料;
2)將加蓋公章后的申報表與所有佐證材料按序掃描成一個PDF文件,將word版和PDF版文件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2、材料提交地址及聯系電話
地址:區科經局科技成果轉化中心(洪山區文化大道555號融創智谷C5棟附樓406室)
聯系人:王曉霞  027-87374390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洪山區校(院)企合作產學研平臺申報表》

 

 武漢市洪山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2021年2月1日

2021年洪山區校(院)企合作產學研平臺申報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