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支持疫情后企業復工復產,我們將東湖高新區互聯網+、人工智能政策進行集中申報。請相關單位認真準備、積極申報,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1、互聯網+政策獎勵補貼
政策依據:《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促進“互聯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武新規〔2019〕8號)
獎補事項:寬帶資費補貼、云服務補貼、網絡安全服務補貼、人員培訓補貼、獨角獸獎勵、融資規模企業房租補貼、應用場景建設補貼等13項。
補貼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互聯網+示范應用項目
政策依據:《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促進“互聯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武新規〔2019〕8號)、《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強化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新管辦〔2020〕2號)
示范應用項目支持:在人工智能、互聯網+醫療、在線教育、在線協同辦公、數字文創、電商物流、智慧社區等方面的創新項目,按最高不超過實際投入資金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項目實施時間: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3、人工智能政策獎補
政策依據:《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及實施細則》(武新管科創〔2017〕14號)
獎補事項:智能算力平臺建設補貼、企業電費支出補貼等2項。
補貼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支持范圍
1、基本要求:申報單位須是東湖高新區注冊納稅的企事業單位,認真履行高新區經濟統計義務,不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及涉及財政資金使用不誠信行為。
2、符合本次補貼申報政策的支持范圍,每個具體獎勵補貼事項均有具體的支持對象和范圍,詳見各類《獎勵補貼申報要求》。
3、政策補貼時間區間內已享受高新區其它相關政策支持或補貼的事項,不重復支持。
三、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請各申報單位登陸光谷企業協作平臺(https://kcj.ovcc.org.cn:8031),認真填寫申報信息(2019年申報過單位,不用再重新注冊),上傳所需各類證明材料,上傳所需材料僅限PDF格式。
2、申報時間:2020年5月12日-6月3日。請申報單位于6月3日24點前在申報系統中完成申報,逾期系統自動關閉,未在規定時間申報或材料不全者視為放棄。
3、工作流程:形式審查、第三方機構評議審查、核查、查重、公示等環節。
四、相關要求
1、申報單位可以同時申報各類獎勵補貼,需符合各類別獎勵補貼申報要求。
2、申報資料真實性由申報單位負責,申報單位所提供的資料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收回獎勵補貼資金并取消3年獎勵補貼申請資格。
五、政策咨詢及聯系方式
1、為提高工作效率,各申報單位在申報過程中如有政策咨詢,請先到“創新光谷”微信公眾號中本通知下方的討論區查詢答疑信息或提問(對話框輸入“2020”,將直接跳轉至本通知),我們將及時予以書面回復。
2、申報平臺技術支持:67880722、67880723
聯系人:趙瑞雪67880681、秦海波67880359
光谷互聯網+辦產業發展辦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東湖高新區2020年數字經濟政策(互聯網+、
人工智能)獎勵補貼申報要求
按照《關于促進“互聯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及實施細則》(武新規〔2019〕8號)、《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于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及實施細則》(武新管科創〔2017〕14號)等政策要求和支持條款梳理,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相關要求
1、獎補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且符合政策規定的事項。
2、材料要求:申請單位均須提交資金申請報告(附件1)、工商營業執照、2019年度完稅證明、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企業相關資質、獲獎證明及媒體宣傳等資料的掃描件,同時還應根據各條款相關要求提交相應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蓋公章掃描上傳。(互聯網+示范項目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
3、工作安排:企業線上申報、互聯網+辦形式審查、第三方機構評議審查、核查、公示。
二、互聯網+政策獎補
1、應用場景建設補貼
條款內容:對擁有100名及以上員工的互聯網企業在高新區建設應用場景的(包括但不限于線下實體店、體驗店等形式),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房租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70元/平方米/月,補貼總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應提交2019年12月份的在職員工社保證明(不少于100人);位于高新區范圍內的應用場景(實體店、體驗店等形式)房屋、場地租賃合同(加蓋公章)及發票。
注:在職員工社保證明例圖
申報單位登錄“武漢市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單位)”,將以下兩張例圖(截圖)保存為一個PDF格式文件上傳,文件名稱為“XXX公司201812-201912在職員工社保證明”。
在“單位網上業務”--“單位網申綜合查詢”--“單位應收賬查詢”頁面中,查詢“險種類型:基本養老”、“臺賬日期(2018年12月到2019年12月)”,截圖保存(上圖所示,截圖范圍不可小于示圖范圍)。
在“單位網上業務”--“單位網申綜合查詢”--“單位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查詢單”頁面中,查詢的參保繳費情況,截圖保存(上圖所示,截圖范圍不可小于示圖范圍)。
2、準獨角獸房租補貼
條款內容:對上一輪融資達5000萬元且估值達5億元,或在國內外上市的互聯網企業,在高新區設立企業總部(區域總部),對其自用辦公場所租金給予補貼,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3000平方米,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70元/平方米/月。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申報本條款的單位,一個融資達標主體按一個企業總部(區域總部)申報房租補貼。第一年(初次起租日起12個月)人均面積最高不超過25平方米,第二、三年(13-36個月)人均面積最高不超過15平方米。應提交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2019年12月份的在職員工社保證明(不少于30人)、投資協議(在協議中標注出顯示融資和估值的部分)、實際到款證明(銀行單位客戶專用回單)。
3、武漢軟件新城、數字經濟產業園入駐補貼
條款內容:對入駐武漢軟件新城、光谷數字經濟產業園的互聯網企業,對其通勤車給予50%租賃費用補貼,單個企業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自用辦公場所租金進行補貼,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3000平方米,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5元/平方米/月。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在申報辦公場所租金補貼時,應提交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應提交2019年12月份的在職員工社保證明(不少于30人),第一年(初次起租日起12個月)人均面積最高不超過25平方米,第二、三年(13-36個月)人均面積最高不超過15平方米。在申報通勤車租賃補貼時,需提交與服務方簽訂的通勤車租賃合同及發票。
4、帶寬資費補貼
條款內容:對自用帶寬100M以上的企業,給予年寬帶資費50%補貼,每家互聯網企業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年寬帶費用應不低于5萬元。需提交互聯網接入服務協議合同、服務收費發票。
5、云服務資費補貼
條款內容:對使用經認定的高新區內云計算服務的互聯網企業,按實際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年服務費用應不低于5萬元(根據實際情況,本次申報暫不對云服務商作區域限定)。單輪融資達500萬、估值達5000萬及以上且融資主體在高新區的申報企業,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4000元的標準給予云服務補貼;其它申報企業,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2000元的標準給予云服務補貼。需提交云服務合同、月消費賬單及發票(按月提供發票)、2019年12月在職員工社保證明,達到融資標準的企業需提交投資協議。
注:云服務月消費記錄例圖
6、網絡信息安全服務補貼
條款內容:對使用高新區內網絡信息安全企業相關服務的企業,對其服務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年服務費用應不低于5萬元。網絡信息安全服務方應為高新區獨立法人企業,且員工規模均不少于100人。需提交服務方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及2019年12月份的在職員工社保證明(不少于100人)、服務合同及發票。
7、新增人員補貼
條款內容:對在高新區擁有100名及以上員工規模的互聯網企業,給予新增人員3000元/人的培訓補貼(單個企業每年申請人數最高不超過500人)。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新增人員應不低于30人。應提交當次申報周期起止兩個時間點(2018年12月、2019年12月)的在職員工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形式參見上述范例)
8、員工商業保險補貼
條款內容:對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按照每人每年保費的30%,最高每人每年100元的資金標準給予補貼。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應與在高新區設立有子或分公司的保險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合同,且年服務費用應不低于5萬元。需提交保險服務合同及發票、2019年12月在職員工社保證明、保險服務機構在高新區注冊的工商營業執照。
9、獨角獸企業獎勵
條款內容:對新晉為獨角獸的互聯網企業,或將總部遷入高新區的互聯網獨角獸企業,給予500萬元獎勵。對其高級管理人員,年薪達到相應額度的,按其年薪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5萬元的激勵。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
(1)獨角獸企業是指入選最新一期長城戰略咨詢發布的《中國獨角獸企業研究報告》的企業。
(2)企業總部是指融資及上市主體公司。其中,VIE架構的企業總部是指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商獨資企業(WFOE)。
(3)對申報總部遷入獎勵的獨角獸企業,按公司總部完成注冊,并在職員工社保人數達到100人后,撥付200萬元;公司完成注冊滿12個月,并年度整體營收和納稅額的70%以上遷入高新區后再撥付300萬元。
(4)對申報高級管理人員激勵政策的,每家企業申報的高級管理人員人數不超過10人。高級管理人員是指與所屬互聯網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東湖高新區實際工作、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且個人工資、薪金全年所得(稅前,指所屬企業以貨幣形式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含股權分紅、債券期權的現金價值及福利費用等)應達到40萬元及以上的人員。具體激勵額度:個人工資、薪金全年所得達到40萬元,不超過60萬元的,按年薪的7%給予激勵;個人工資、薪金全年所得達到60萬元,不超過80萬元的,按年薪的8%給予激勵;個人工資、薪金全年所得達到80萬元,不超過100萬元的,按年薪的9%給予激勵;個人工資、薪金全年所得超過100萬元的,按年薪的10%給予激勵,激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需提交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文件、聘書以及與所屬企業的勞動合同復印件;高級管理人員的社保繳納憑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高級管理人員的年度工資、薪金發放明細及相關憑證。
(5)對曾入選《中國獨角獸企業研究報告》,后成功上市的企業,仍適用本政策。
10、國家級示范(百強)獎勵
條款內容:對當年新獲批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及入選中國軟件企業百強、中國互聯網企業百強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獎勵,對再次獲批或入選的給予20萬元獎勵。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應提交政府相關部門批文等文件,經審核通過后享受政策。
11、行業協會運營經費補貼
條款內容:為進一步完善產業服務軟環境,充實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互聯網行業協會服務職能,每年給予協會專項經費50萬元,用于支持人員勞務、產業研究、技術創新、市場推廣、培訓交流等。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互聯網行業協會提交2019年度工作報告及年度經費支出情況。
12、各類活動運營補貼
條款內容:對在高新區擁有100名及以上員工規模的互聯網企業,在高新區舉辦各類產品發布會活動的,按照活動場地租賃費用50%、宣傳費用30%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家企業年補貼總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應提交活動場地租賃合同及發票、在職員工社保證明、與湖北本土主流媒體及在光谷設有記者站(子或分公司)的科技媒體的廣告宣傳合同及發票。
13、科技媒體記者站房租補貼
條款內容:對在高新區內設立記者站的知名科技媒體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100平方米,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70元/平方米/月。
具體要求及相關材料: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應提交其主要新聞產品在“西瓜數據”上指數大于400的截圖、房屋租賃合同及發票、2019年12月在職員工社保證明。
三、互聯網+示范應用項目
(一)政策內容:在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5G、區塊鏈、新零售等領域擇優重點支持一批“互聯網+”示范應用項目。對項目投入在200萬元及以上的,經評估后,按最高不超過實際投入資金30%的標準進行后補助,單個企業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具體要求:對申報本條款的單位,所申報項目應是建成或在建項目,在建項目應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項目實施周期:2019年1月1日-2020年4月30日)
(三)提交的資料
1、需提交互聯網+示范應用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蓋公章后掃描形成1個PDF文件上傳)
2、相關證明附件材料:包括不限于企業營業執照、企業相關資質(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或國家部委認定的其他資質,其他不提供)、融資證明、企業2018年和2019年完稅證明及收入證明(附審計報告中利潤表單頁)、項目的專項審計報告(申報項目入選公示名單后提交)、發明專利及軟件著作權證明、參與省部級行業標準制定證明、企業獲得相關人才支持證明(“千人計劃”、“百人計劃”、黃鶴英才、3551人才)、項目應用相關場景的證明、項目媒體報道證明、項目產生的收入證明、參與新冠疫情防控保障相關部門感謝信(不包括捐贈、志愿者)相關協議或者函件證明。(此項材料按順序掃描蓋章形成1個PDF文件上傳)
四、人工智能企業補貼
1、人工智能算力平臺建設補貼
條款內容:對企業在東湖高新區投資建設的人工智能計算能力平臺,一次性給予其建設投資額3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條款說明:申請企業未享受高新區同類政策支持,且滿足以下條件:
(1)算力平臺必須是已經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
(2)算力平臺總投資額100萬以上;
(3)算力平臺設備采用以GPU、FPGA、ASIC、NPU、TPU為主的芯片,平臺為適合進行海量數據訓練的神經網絡計算機集群。
提交材料:
(1)算力平臺企業內立項建設方案及驗收報告;
(2)算力平臺建設經費投入專項審計報告(提供相應的芯片、設備購入合同發票);
(3)平臺運營情況說明。
2、企業電費支出補貼
條款內容:對企業年用電費用超過30萬元的,按照實際費用的50%進行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提交材料:
(1)企業在電力公司的開戶證明;
(2)電費支出繳費憑證。
附件1:
2020年數字經濟獎勵補貼
互聯網+(人工智能)產業企業獎補
申報書
申報單位(公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申報時間: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制
2020年5月
2020年數字經濟獎勵補貼
互聯網+(人工智能)產業企業獎補申請報告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公司在東湖高新區注冊和納稅,主要從事× ×,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在× ×等方面開展了相關工作…(不超過150字)
現依據《關于促進“互聯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及實施細則》(武新規〔2019